不过后来想了想,我俩如果一开始就做朋友而不是做恋人可能更合适。

        哦,有点跑题,忘了讲我前任有多死直男了。

        狗东西追我的时候其实还挺能装。

        我俩是在他遛我闺女的时候认识的,第一次我恰好路过,我闺女一见到我就绕着我疯狂转圈圈,我就停下陪她玩了一会。

        那会满脑子都是狗狗真可爱啊,人真没印象了。

        结果过了两天,我又经过那个小花园,我闺女拖着我前任就奔过来了——当时场面跟今天也差不多,阿拉斯加奋力跑起来是真拽不住,估计我前任也舍不得使劲拽,只能跟在我闺女屁股后头,明明穿得挺酷一男的显得尤其滑稽。

        也是这一天他问我要了联系方式,理由是他家狗真的特别喜欢我。

        现在一想真的是好土的借口,但那会我真的拒绝不了我闺女期待的眼神啊!

        后来我前任经常约我一块遛狗,我俩能有发展真的是纯纯看在我闺女面子上,他连告白的时候都是牵着我闺女充当信使叼着玫瑰系着氢气球来找我——真的,那么大一只阿拉斯加乖乖在我面前蹲着等我接礼物,卡片上写的还是“你愿意加入这个家吗?”

        我就这么被骗上了贼船。

        谈上了才知道我前任这个人多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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